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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05
<特別報導>「警察人員考試」簡介-薪資待遇
前 言 警察人員招考制度從民國100年起,採「雙軌分流新制」,「警察特考」由警校生應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由一般生應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不僅增加報考類別,更大幅放寬應考資格,除了放寬年齡上限,男性不受兵役限制亦可報考,更取消了男女性別比例限制,使越來越多女性投入考試!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表示,全國警力僅66,000餘人,缺額高達7,800人,且每年有近2,000人退休離職,建議警政署適度擴大招考警察人員,否則「警察荒」恐難避免,人事總處建議每年擴大招訓3,500人以上,才能在5年內補足警察人員缺額;警警政署104年9月表示,104年招訓基層警力4,178人,從105年起未來5年,將提升目前最大容訓量,每年招訓4,210人,預估可招訓21,050人,並覓得適當訓練場地,使警力不足問題獲解決。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相較於其他公務人員考試,「報名人數少、錄取人數多;錄取分數低、錄取比率高」,反而不受一般考生注意,是值得特別推薦的優質「公職考試」!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簡介 考試類科: 二等考試:刑事鑑識人員等8類組;best replica watches 三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等11類組; 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等5類組。視用人機關任用需要舉辦。 考試方式: 分二試舉行,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 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 應考資格: 二等考試:18 至42 歲,碩士以上畢業; 三等考試:18 至37 歲,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四等考試:18 至37 歲,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應試科目: 二等考試:6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4科); 三等考試:7科(普通科目2科、專業科目5科); 四等考試:6科(普通科目3科、專業科目3科)。 主要工作: 1.行政警察:分發警察機關服務,依據機關實際需要任務指派,執行行政、保安、刑事、交通、外事等警察工作。勤務之執行方式及時間依「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辦理,每日勤務為24小時,服勤之時間以勤4、息8為原則;勤務編配,採行3班輪替或其他適合實際需要之分班服勤。 2.消防警察:預防火災、搶救災害及緊急救護等業務工作。各機關因消防勤務需要,得調整消防人員服勤地點及勤務時間。目前各消防機關多採勤1 休1,勤2 休1 等服勤方式。 「一般警察人員」官等(階)
考試等級 | 警察人員 | 公務人員 | 官階 | 官等 | 職等 | 初等考試、五等考試 | 四階 | 警佐 | 委任 | 第二職等 | 普通考試、四等考試 | 三階 | 第三職等 | | 二階 | 第四職等 | | 一階 | 第五職等 | 高考三級、三等考試 | 四階 | 警正 | 薦任 | 第六職等 | 高考二級、二等考試
| 三階 | 第七職等 | | 二階 | 第八職等 | | 一階 | 第九職等 | | 四階 | 警監 | 簡任 | 第十職等 | | 三階 | 第十一職等 | | 二階 | 第十二職等 | | 一階 | 第十三職等 | | 特階 | 第十四職等 |
依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2條規定:一般警察人員四等考試及格者,以警佐三階任用,自三階三級起敘;一般警察人員三等考試及格者,以警正四階任用,自四階三級起敘;一般警察人員二等考試及格者,以警正三階任用,自三階三級起敘。 「一般警察人員」薪資待遇 官等 | 官階 | 俸級 | 本俸 | 加給 | 專業加給 | 警勤加給 | 主管加給 | 超勤津貼 | 警佐 | 一階 | 一 | 23,005 | 21,220 | 6,745元至8,435元 | 3,520 | 約14,000~17000元(以最高100小時計算) | 二 | 22,375 | 三 | 21,750 | 二階 | 一 | 21,120 | -- | 二 | 20,495 | 三 | 19,870 | 三階 | 一 | 19,240 | -- | 二 | 18,615 | 三 | 17,985 | 四階 | 一 | 17,360 | -- | 二 | 16,735 | 三 | 16,105 | 四 | 15,480 | 五 | 14,850 | 六 | 14,225 | 警正 | 一階 | 一 | 34,290 | 28,120 | 8,190 | 二 | 33,350 | 三 | 32,410 | 二階 | 一 | 31,470 | 27,585 | 6,340 | 二 | 30,525 | 三 | 29,585 | 三階 | 一 | 28,645 | 27,060 | 4,840 | 二 | 27,705 | 三 | 26,765 | 四階 | 一 | 25,825 | 26,525 | 3,970 | 二 | 24,885 | 三 | 23,945 | 警監 | 一階 | 一 | 46,830 | -- | 27,670 | 二 | 45,575 | 二階 | 一 | 44,320 | -- | 24,950 | 二 | 43,065 | 三階 | 一 | 41,815 | 34740 | 16,170 | 二 | 40,560 | 四階 | 一 | 39,305 | 32785 | 11,060 | 二 | 38,050 | 三 | 36,795 |
警察人員薪資主要分為本俸、年功俸及加給等三種。「本俸」:係指各官等、職等人員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年功俸」係指各職等高於本俸最高俸級之給與。「加給」係指本俸、年功俸以外,因所任職務種類、性質與服務地區之不同,而另加之給與。 一般警察人員加給分下列三種: (一)專業加給:對技術或專業人員加給之。 (二)警勤加給:對勤務繁重程度分為三級加給之。 警勤加給係按照「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規定支領,依勤務繁重程度分為三級,第一級給付8,435元,第二級給付7,590元,第三級給付6,745元。 (三)超勤津貼:員警經指派於上班時間外執勤或督導勤務者,加給之。 超勤津貼支給標準,以每小時為單位,非主管者按月支薪俸、專業加給二項,主管連同主管職務加給三項之總和,除以240為每小時支給標準。每人每月最高超勤時數以100小時為上限;最高金額經權責機關核定之標準發給。 「一般警察人員」薪資計算如下: 項目 | 一般警察人員 四等考試 | 一般警察人員 三等考試 | 一般警察人員 二等考試 | 官等官階 | 警佐三階三級 | 警正四階三級 | 警正三階三級 | 本俸 | 17,985元 | 23,945元 | 26,765元 | 專業加給 | 21,220元 | 26,525元 | 27,060元 | 警勤加給 | 6,745元~8,435元 | 超勤津貼 (以最高100小時計算) | 約14,000 ~17,000元 | 合計 | 59,950~64,640元 | 71,215~75,905元 | 74,570~79,260元 | ※以上薪資計算僅供參考,實際薪資以分發機關核算之薪資為準。 |
104年,內政部發布實施新「警勤加給」辦法,六都(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加發「警察勤務繁重加給」,依工作繁重訂出六項指標,授權六都依指標自行訂出加給成數。因勤務繁重程度,雙北市最高再加一倍,支給16,870元;其他直轄市最高再加7成,支給14,339.5元。 一般警察人員除了薪資待遇相當優渥,另享公保、健保、年終獎金、考績獎金、退休金、優惠存款利率……等,福利制度健全!不只基本生活無慮,亦具備提高生活水準的條件! 結 語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定於3月6至15日報名,6月9至10日考試;有意加入警察行列之考友,請把握絕佳報考機會,盡早準備! 考友社為加強服務有志參加「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之考生,特舉辦專案輔導,重金禮聘權威名師聯合執教,完全針對「一般警察人員考試」之「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採用典試委員著作精編全套「考試教材」,同時提供靈通的考試消息、完整的考試資料、豐富的考試經驗以及優良的應考環境,歡迎考友踴躍報名參加,同時,預祝諸位考友考運昌隆、金榜題名!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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