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勞委會中部辦公室9月9日公告「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依據執行現況重新檢討並著手修法事宜,經綜合各界意見,研具本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計十九條,其中修正重點包括:
相關應檢事項,請參閱「 九十七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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