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勞動部於105年8月15日訂定發布「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共用規範」,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2.「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共用規範」工作項目及技能種類如下:
(一)遵守個人資料保護 (二)尊重智慧財產權 (三)保守營業秘密(四)避免利益衝突 (五)遵循與政府機關(構)互動之規範 (六)維繫公共利益 (七)培養敬業精神 (八)維護工作環境整潔及安全 (九)培養職業素養
※詳細內容,請參閱:「技術士技能檢定各職類共用規範」。 ※相關考情,請參閱:「106年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E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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