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民眾就業技術能力,加強推動專業證照制度,職訓法修正草案增訂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制度。行政院會1月27日通過《職業訓練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放寬技能職類證書的核發權限,未來非營利性全國專業團體皆可辦理技能職類測驗並核發證書 。 同時提高技術士的學歷比照標準,未來各用人單位進用技術性職位人員時,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可比照專科學校畢業程度遴用;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得比照大學校院以上畢業程度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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