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為解決當前教保服務人員面臨的問題,行政院院會今通過《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草案,未來現職且任職滿3年以上園長或教保員,可以有進修機會,取得參加教師檢定資格。此草案仍需經立法院審議。 此草案也確定從教保科系畢業者,就讀師資培育大學時,不需修重複的課程,只需補滿教育專業課程。草案中也規定要建立專科以上幼教幼保科系培育認可和評鑑機制,確保教保人員品質。 而為了增加教保科系畢業生的就職率,草案中也規定要提供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介聘的授權依據,且要保障公立托兒所改制公立幼兒元後,留任原公務人員在原園任園長的機會。根據草案,《幼教法》施行前已任職,施行後持續任職的教保員或具備教保員資格的代理教師,修畢幼兒園師資職前課程,可獨立任教大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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