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16
<NEW>「106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1/3~10報名,3/5考試。
附件:
「106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定於106年1月3日至10日報名,106年3月5日考試。有意參加「教師檢定考試」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一、應試科目:
檢定類別 | 應考科目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幼兒(稚)園 | 1.國語文能力測驗:
國文、作文、閱讀、國音等基本能力 2.教育原理與制度:
「教育原理」含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教育哲學等;「教育制度」含與本教育階段相關之政策、法令與制度。 | 3.幼兒發展與輔導:
含幼兒生理、語言、認知、社會、人格、情緒、道德等領域之發展、保育與輔導等。 4.幼稚園課程與教學:
含幼兒教育課程理論、課程設計、教材教法、教學環境規劃、教學評量等。 |
特殊教育 | 3.特殊教育學生評量與輔導:
含評量策略、評量工具、結果解釋與應用、特教學生鑑定與安置、各類特教學生身心特質、輔導、相關專業服務、家庭支援等。 4.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
含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含個別化教育計畫】、教學原理與設計【含教材教法】、教學環境規劃【含輔助性科技】、教學評量等。)
5.資賦優異組: 含教育與教學模式、特殊教育課程發展與設計【含教學環境規劃】、教學原理與設計【含個別輔導計畫】、教學評量、特殊族群資優生之課程與教學等。
|
國民小學 | 3.兒童發展與輔導:
含國民小學兒童之生理、語言、認知、社會、人格、情緒、道德等領域之發展、諮商與輔導等。 4.國民小學課程與教學:
含國民小學課程發展與設計、教材教法、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評量、教學情境規劃、班級經營等。 5.數學能力測驗:
含普通數學及數學教材教法。 |
中等學校 | 3.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含青少年生理、語言、認知、社會、人格、情緒、道德等領域之發展,及其輔導理念與技術。 4.中等學校課程與教學:
含中學課程發展與設計、教材教法、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評量,教學情境規劃、班級經營等。 |
各科題型比例:「選擇題」及「非選擇題」均為6:4。
每一科目考試時間除國語文能力測驗(含作文)為100分鐘外,其餘各科目考試時間均為80分鐘。 |
二、報考資格: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且取得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者,依證明書所載之類科別,參加本檢定考試。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6年1月3日至10日。
(二)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 ,
四、成績計算: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100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及格:
(一) 本考試以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為及格。
(二)本考試應試科目不得有二科成績均未滿50分或有一科成績為零分。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五、其他:
(一)「106年教師檢定考試」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6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簡章」
※相關考情,請參閱「106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E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