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6
<考選部>「106年鐵路人員考試」修訂部份類科「專業科目」。
附件:
<考選部>公告「106年實施之考選新措施」,自106年1月1日起「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高員三級運輸營業類科、員級運輸營業、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類科、佐級材料管理、運輸營業、場站調車及機械工程類科修正應試「專業科目」。
公告事項:
自106年1月1日起高員三級運輸營業類科、員級運輸營業、機械工程、機檢工程類科、佐級材料管理、運輸營業、場站調車及機械工程類科應試專業科目如下:
高員三級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2.專業科目:
運輸營業類科:◎(3)軌道經營與管理(4)鐵路法◎(5)民法(6)運輸政策(7)運輸學◎(8)運輸經濟學
員級
1.共同科目: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2.專業科目:
運輸營業類科:◎(3)民法概要(4)鐵路法概要(5)企業管理概要(6)鐵路運輸學概要
機械工程類科:(3)機械原理概要(4)機械力學概要(5)機械製造學概要(6)基本電學
機檢工程類科:(3)機械原理概要(4)機械力學概要(5)基本電學(6)電工機械概要
佐級
1.共同科目:
※(1)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2)公民與英文
2.專業科目:
材料管理類科:※(3)材料管理大意※(4)政府採購法大意
運輸營業類科:※(3)企業管理大意※(4)鐵路運輸學大意
場站調車類科:※(3)鐵路運輸學大意※(4)鐵路法大意
機械工程類科:※(3)機械製造學大意※(4)機械原理大意
附註:應試科目前有「◎」符號者,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有「※」符號者,採測驗式試題;其餘皆為申論式試題。
※相關考情,請參閱「106年鐵路人員考試」E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