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就業考試 > 捷運公司招考 > <特訊>「台北捷運招考」體檢太嚴,北捷敗訴判罰60萬元。
2017/02/26

<特訊>「台北捷運招考」體檢太嚴,北捷敗訴判罰60萬元。

附件:

  「台北捷運公司招考」體檢聽力標準過嚴,涉違反「就業服務法」,歧視身心障礙遭罰新台幣60萬元,北捷提出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台北巿政府開罰有理,判北捷敗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指出,王姓考生參加台北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在民國103年底公告招募新進人員考試,通過兩階段測試後,繳交體檢報告;北捷以王姓申訴人任一耳純音聽力各檢測音頻的數值超過40分貝,認定申訴人聽力測驗不合格而未予錄取。
   台北巿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在104年8月間評議認定北捷違反就業服務法的身心障礙歧視成立,台北巿政府依這項評議對北捷開罰新台幣60萬元。
   王姓考生主張,依據台北巿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聽力:兩耳純聽力平均值40分貝以內」,但北捷卻以「任一耳純音聽力各檢測音頻的數值超過40分貝」,為不合格標準,且檢測音頻為「頻率500、1000、2000、3000、4000、6000」的高標準,明顯不符合法令規定。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調查,台北巿大眾捷運系統行車人員技能體格檢查規則,規定「兩耳純聽力平均值40分貝以內」,不是兩耳聽力的平均,而是各別耳「平均純音聽力閾值PTA」的概念,而究竟是多少個頻率的平均值,並未明示,且北捷所採的檢定數據,以6分法、高頻3分法太過嚴格。(資料來源:中央社      106.02.05)

您若需要相關考試資訊與考試服務,或有任何疑問,歡迎與我們聯絡
*姓名:
性別:
生日: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
郵遞區號:
*地址:
學歷: 學校 科系
*有興趣的考試:
*驗證碼
關於我們免費資料索取常見問題訂閱電子報與我們聯絡使用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