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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01

<考選部>「公務人員高等、普通考試」修訂「專業科目」最新(106.03.01)研議情形。

附件:

  為精進考試制度,強化考試取才效能,考選部以國家公務人力需求之有效滿足為指標,全面檢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應試專業科目,研擬「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1),並自106年1月5日至1月15日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進行預告,以廣徵社會各界意見。
   考選部表示,自預告期間以來,考選部接到相關領域之學會、公會、學者專家以及民眾踴躍提出之各項建議意見,考選部同時表示,所有的建議意見,考選部均非常重視,並審慎研議。經邀集用人機關開會研商,獲致共識後,依會議結論重新擬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四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2)。
   考選部指出,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之應試科目架構,自62年以來均未改變,部分專業科目已不合時宜,為使應試科目能夠適切考選出符合時代需求之人才為國所用,此次進行全面性之檢討修正。本修正案預計最快將於107年開始實施,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仍然維持現制
   考選部強調,為求審慎,歡迎社會各界對於新修正之草案再提出建議意見,考選部將繼續研議改革,以提升國家考試的專業鑑別度。
   106年3月1日修正內容為高考三級暨普考技職教育行政類科

相關檔案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減列與調整應試專業科目總說明 
附件1_1060105至0115_第四條附表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_預告版 
附件1_1060105至0115_第四條附表四_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_預告版 
附件2_1060301_第四條附表三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附件2_1060301_第四條附表四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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