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06
<考試院>通過舉辦「106年司法官考試」及「106年律師考試」。附件: 考試院院會106.04.06通過考選部舉辦「106年司法官特考」及「106年專技律師考試」計畫,其中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00名。本2項考試第一試將於本106年8月5日分臺北、臺中、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第二試筆試分臺北、高雄2考區舉辦。 |
2017/04/06
<考試院>通過舉辦「106年司法官考試」及「106年律師考試」。附件: 考試院院會106.04.06通過考選部舉辦「106年司法官特考」及「106年專技律師考試」計畫,其中司法官考試暫定需用名額100名。本2項考試第一試將於本106年8月5日分臺北、臺中、高雄3考區同時舉行,第二試筆試分臺北、高雄2考區舉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