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4
<考試院>通過舉辦「106年外交人員、民航人員、稅務人員、原住民族考試」。附件: 考試院院會106.05.04通過考選部於106年9月9日至11日舉辦「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民航人員、稅務人員及原住民族考試」計畫,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民航人員考試設臺北考區;稅務人員考試設臺北及高雄2考區;原住民族考試設臺北、南投、屏東、花蓮、臺東5考區舉行。考試院表示,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外交領事人員類科,設英文組等9組計44名、四等考試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設行政組及資訊組計6名,合計50名;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飛航管制等2類科計11名;106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設財稅行政等2類科計56名、四等考試設財稅行政1類科計16名,合計72名;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一等考試,設一般行政類科1名、三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5類科計74名、四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17類科計51名、五等考試設一般行政等7類科計17名,合計143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