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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8

<考試院>「106年身障人員特考」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10人。

附件:

  考試院院會106.05.18通過「106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10人。
  考試院說明,這項考試原公告需用名額(含第1次增列)為141人(三等考試40人、四等考試32人、五等考試69人)。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銓敘部再次提報缺額,第2次增列需用名額計10人(三等考試6人、四等考試4人),連同原公告需用名額,這項考試需用名額總計151人(三等考試46人、四等考試36人、五等考試6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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