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7/08
<報名通知>「104年台灣自來水公司招考」7/20~30報名、8/15考試,錄取151人。
附件:
「104年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定於7月20至30日報名,8月15日第一試(筆試),9月19日第二試(口試);預定錄取技術士、營運士合計151名;年齡不限、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有意參加「104年台灣自來水公司招考」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一、應試科目:
甄試類別 (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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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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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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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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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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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操作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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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電機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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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律常識、公民、電子計算機概論、國文閱讀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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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1.高中(職)物理化學 2.基本電學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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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事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各項機電、儀表、監控及電腦主機設備之各級保養、安檢、維修與安全衛生等業務。 2.操作輪班為24小時分三班輪流制。 3.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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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淨水、管線、水源(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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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自來水工程概要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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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事水源保育管理及取水、淨水、供水、廢水、毒化物等設備操作、維護、管理與安全衛生等業務。 2.操作輪班為24小時分三班輪流制。 3.需往返操作場站、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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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化驗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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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 1.高中(職)物理化學 2.高中(職)分析化學及檢驗室操作需知 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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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水質取樣、檢驗、紀錄、分析與水處理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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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裝修類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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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 1.高中(職)配管裝修 2.配管與儀器操作原理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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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從事管網設備之檢測維修、用戶新裝試壓、水表裝拆、維修及校驗等業務(需從事檢測、修漏、裝拆水表等外勤工作)。 2.如為測漏工作依本公司漏水防治大隊北、中、南、東區分隊轄區為主,並須具汽車駕照及能接受夜間現場作業之工作。 3.需往返工作場所、上下樓梯且需經常搬運工作機具,係消耗體力性質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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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工程類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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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 1.高中(職)土木及水管埋設施工 2.電腦繪圖( AutoCad)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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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測量、設計、繪製圖、施工、監工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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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士業務類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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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 1.企業管理概要 2.英文 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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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電腦操作登打、計費、收費、資料登記管理、物料器材倉儲管理、表報統計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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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士業務類- 抄表人員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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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 1.企業管理概要 2.自來水法及台灣自來水公司營業章程
第二試:口試及體能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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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戶水量計之抄錄指數及表箱、管線漏水、水表損壞之報修、用戶用水量異常之通知等相關業務。 2.外勤工作,需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3.抄表作業以步行方式逐戶查抄,倘表位上有重物須搬移方能執行抄表作業,又水表多位於樓頂,須爬至樓頂抄表,係需體力、腳力及眼力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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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士行政類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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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 1.土地法規 2.民法物權編
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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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用地取得作業、不動產活化、土地帳務處理等及其他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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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運士行政類 護理人員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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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試: 1.基礎醫學概要(包括解剖學、生理學、藥理學與微生物免疫學) 2.基本護理學概要(包括護理原理與護理技術)
第二試: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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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勞工之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健康促進與衛生指導之策劃、實施, 暨職業傷病之防治、健康諮詢與急救及緊急處置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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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報考資格:
(一)年齡不限、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
(二)個別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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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報考
技術士操作類、技術士裝修類、技術士工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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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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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試應先經體能測驗合格後始能參加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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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報考
技術士操作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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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需能接受3班輪班制工作 ( 含夜間操作輪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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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技術士化驗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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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為符合環境檢驗測定機構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 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相關證明文件須於第二試時繳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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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科以上理工、醫農或環境相關科系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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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高中(職)畢業,具相關檢測經驗3年以上,但化驗科、化工科、農化科、食品科或環境相關科畢業者,得減少1年檢測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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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報考營運士業務類-抄表人員,需具汽車或機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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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報考技術士裝修類-檢漏人員,須具備汽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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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報考營運士行政類-護理人員,需經護理人員考試及格,並依「護理人員法」領有護理師或護士證書。
(三)為維護自身及工作安全,凡有不合上述標準之情形者,請勿報名;如於第二試時發現,將不予錄取;於錄取後發現時,取消資格。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04年7月20日至30日。
(二)一律採用網路報名,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
四、考試方式:
(一)第一試-筆試:
1.各類科筆試科目題型均為選擇題(四選一單選題)。
2.未到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3.任何一科為零分者,不予擇取進入複試。
(二)第二試-口試/體能測驗:
1.證件查驗(口試人員應於測驗當天繳驗規定證明資料)。
2.體能測驗(詳見簡章)
。
(三)口試:口試成績占總成績20%,口試以面談方式,觀察心智精神反應狀態等,口試分數未達60分者,不予錄取。
五、薪資待遇:
(一)錄取人員受僱,以第四工等第一級起薪(25,930元),試用期滿成績合格以四等二級支薪(26,920元)。第七工等以下之評價職位人員經年終成績考核2年列甲等或3年中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者,可晉升一工等,第五工等第一級之薪資約為29,870元,第六工等第一級之薪資約為33,810元。
(二)應受服務期間 2 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申請調僱本公司所屬其他區處服務限制,並於錄取報到時簽署切結書,惟申請調入離島地區(澎湖、綠島、蘭嶼)且該地區有缺額者,不受申請調僱年限之限制給。
六、其他:
(一)「104年台灣自來水公司招考」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
(二)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04年台灣自來水公司評價職位人員甄試簡章」。
※相關考情,請參閱「104年台灣自來水公司招考」ED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