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5
<公告>「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簡章。「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以下簡稱本檢定考試)訂於107年3月4日(星期日)舉行,考試簡章將於本(106)年12月15日(星期五)公告於本檢定考試網站(https://tqa.ntue.edu.tw),本次考試為師資培育法修正施行前最後一次舊制(先教育實習後檢定考試)考試,報考人須完成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包括半年教育實習課程),於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後始可報考。教育部提醒有意報考者注意下列報名相關規定及時間: 一、報名方式:先於網路登錄報名,後再將相關報名表件郵寄至受理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臺北郵政44-58信箱)。 二、報名時間: (一)網路登錄報名:自107年1月2日(星期二)上午8時30分起至107年1月9日(星期二)下午3時止,逾時系統關閉不再開放。 (二)列印報名表件:開放列印時間自107年1月3日(星期三)起至106年1月9日(星期二)止:為避免應考人上傳照片不符規格,應考人點選「線上報名作業確定完成不再進行修改」後,需待照片審核通過後,始可列印報名表件。 三、郵寄相關報名表件:包括繳納報名費收據影本、網路報名後系統產生之報名表、教育專業課程學分表、專門課程修習學分表影本及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影本及大學以上學位證書中文版影本等。報考人應於107年1月3日(星期三)起至1月10日(星期三)止,以郵局限時掛號寄出(郵局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名注意事項: (一)相關證明文件,應縮印成A4紙張。 (二)報名照片:個人數位照片電子檔需符合最近3個月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數位攝影像素不少於450×600pixels或掃描解析度介於300dpi至500dpi之高階彩色影像。 (三)報考類科:依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上所載師資類科報考。 (四)資料正確並簽名:報名表務必逐項檢查正確,並於應考人簽章處簽章。 (五)E-mail帳號為重要聯絡方式,請務必填寫,並須正確無誤。 (六)補件查詢:107年1月23日(星期二)前登入報名頁面「一、報名作業」下「查詢報名進度」查詢需補件資料。需補件之應考人應至報名網站列印補件信封封面,並於107年1月23日(星期二)前掛號郵寄補件資料(郵局郵戳為憑,一信封以一人補件資料為限)。未能如期完成補件者,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並不予退件。 五、報名費:新臺幣1,000元,凡符合社會救助法第4條及第4條之1規定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報考人,檢附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相關證明文件,並列印及簽署補助證明,報名費將予以免收或減收,另由教育部予以補助。 有意報考107年度教師資格檢定考試者請及早備妥相關文件,以順利完成報名。另基於確保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之公平性與試題品質及試務安全考量等,自107年度起需收回考試試題題本,考後僅公布範例試題,不公布考試試題。 本檢定考試重要日程詳如附件,至其他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見本檢定考試網站(網址:https://tqa.ntue.edu.tw)或洽詢試務行政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專線服務電話:02-2732-3968。 ※附件: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簡章.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