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08
<新聞分享>「107年一般警察招考」預定錄取2,467人。考試院院會107.02.01核定「107年警察特考」預定6月9日(周六)至6月11日(周一)在台北、新竹、台中、嘉義、台南、高雄、花蓮、台東等8考區舉行。 「警察特考」分為警校生參加的「內軌」(警察人員特考)與非警校畢業者報考的「外軌」(一般警察特考),專屬警校生報考的「警察人員特考」需用名額達2,695名、非警校生報考的「一般警察特考」則是2,467名。 「107年警察人員特考」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14類組400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5類組2,295名,合計2,695名;「107年一般警察特考」二等考試設刑事警察人員數位鑑識組等2類組2名、三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7類組73名、四等考試設行政警察人員等4類組2,392名,合計2,467名。 考選部強調,「107年一般警察特考」將有新制,請考生特別注意!三等消防警察人員類別應試科目「工程數學」修正為「微積分」;三等水上警察人員類別輪機組、航海組應試專業科目「海巡法規」,刪除行政執行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增加懲治走私條例。 另外,四等行政警察人員之考試科目,共同科目修正為: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法學知識(中華民國憲法概要、法學緒論) 3.英文;專業科目修正為:4.警察法規概要(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5.犯罪學概要 6.刑法概要。 (資料來源:1070203聯合新聞網) ※相關考情,請參閱「107年一般警察人員考試」E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