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9
<考試院>通過修正「法警、執達員、執行員、監所管理員」專業科目題型,自108.01.01起施行。考試院院會107.03.29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第6條附表二,四等考試法警、執達員、執行員及監所管理員等4類科部分應試專業科目題型由申論式試題調整為測驗式試題或混合式試題。為利應考人充分準備,修正題型自108年1月1日施行。 考試院說明,考量司法人員特考四等考試法警、執達員、執行員、監所管理員類科錄取人員係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其工作性質主要在第一線執行業務,為考選適格之人才及增進考試效能,經徵詢用人機關司法院及法務部意見,將四等考試執達員及執行員類科專業科目「民法概要」、監所管理員類科專業科目「監獄學概要」及「犯罪學概要」,由申論式試題調整為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四等考試法警類科專業科目「行政法概要」及「刑法概要」、執達員類科專業科目「刑法概要」、執行員類科專業科目「行政法概要」、監所管理員類科專業科目「監獄行刑法概要」及「刑法概要」,由申論式試題調整為測驗式試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