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0
<特別推薦>「113年調查局人員招考」4/30~5/9報名,8/10~8/12考試。
「調查局人員」簡介
法務部調查局是我國犯罪偵查與情報單位,負責內亂外患、貪瀆、重大經濟犯罪、毒品、洗錢等防制事項;保防業務、國際合作、跨國犯罪、兩岸情勢及犯罪活動等案件查緝;另外,針對民間服務部分,亦提供血緣關係鑑定和辦理因火災被焚燬或污(破)損鈔券之鑑定等服務。由此可知,調查局之工作與國家安全關係密切,是社會安定的重要支柱。
調查局以法治為基礎,積極推動以下重點工作:
重點項目 | 工作內容 |
國家安全與利益 | 國內安全調查 | 依據組織法第二條第十項掌理「國內安全調查事項」規定,以確保國家安全,維護國家利益及保障民眾福祉為目的並以「依法行政」原則及「定位國家」之立場,進行有關國家安全狀況情資之蒐集、鑑研,整編與運用。 |
保護維護 機密安全 | 國家機密之維護,攸關國家安全,其機密一旦洩漏,必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其重要性不言可喻,凡為國民均有維護國家機密之義務,公務員更不例外。 |
防制敵諜滲透 | 為確保國家安全,調查局除深入掌握國內外政經情勢外,並針對國家安全需求,擬訂相關計畫,強化工作部署,積極清查敵諜不法活動線索,予以有效反制,以確保國家民主與繁榮。 |
犯罪調查 | 貪瀆防制及 賄選查察 | 調查局成立「廉政處」,除主動偵辦重大貪瀆案件外,另為防止金錢介入選舉,就賄選案件加強偵辦。 |
防制經濟犯罪 | 調查局成立「經濟犯罪防制中心」,以預防與偵處並重、標本兼治之方式,掌理經濟犯罪防制工作。 |
查緝毒品犯罪 | 調查局成立「緝毒中心」,專責毒品查緝工作。 |
追緝要犯 | 追緝涉嫌犯罪及其他重大刑事案件,並逃往國外,經司法機關通緝,並由調查局依規定提列之要犯。 |
國際合作 | 在拓展國際合作與對外聯繫上,除積極派員出國參訪外,亦邀請外國官員來訪及加強與對等單位聯絡,以共同打擊國際犯罪。 |
鼓勵檢舉賄選 | 調查局成立之「查察賄選暴力工作執行小組」,配合檢察官指揮偵辦賄選案件,與當地的警察機關通力合作,以治安單位團隊整體的力量來共同打擊不法。 |
設立防制電腦犯罪及資安鑑識實驗室 | 防制電腦犯罪、保障資訊安全,研擬防制電腦犯罪對策,進行相關數位證據之搜索、扣押、鑑識等工作。 |
研究、訓練、科技 | 兩岸情勢研究 | 針對大陸黨政、財經、文教、司法、社會之發展情勢,以及海峽兩岸互動之研析,並出版相關研究之月刊、叢書。 |
人員培養訓練 | 設「幹部訓練所」,專責辦理調查人員養成教育及在職訓練。 |
科技運用 | 1.化學檢驗鑑定:獲案毒品檢驗、法醫毒物分析鑑定、偽劣藥品鑑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鑑定,偽劣化工產品鑑定。 2.文書檢驗鑑定:筆跡(簽名)鑑定、印文鑑定、印刷品鑑定、變造文件鑑定及指紋鑑定。 3.物理檢驗鑑定:聲紋鑑定、槍彈鑑定、金屬痕跡鑑定、爆炸物偵檢及測謊工作。 4.法醫檢驗鑑定:親子血緣關係鑑定、刑事證物鑑定、保育類野生動物產製品鑑定、無名屍DNA建檔及開放申請比對。 5.火焚鈔券鑑定:焚鈔鑑定、影像鑑定、保護著作權之錄影帶、影片鑑定。 |
洗錢防制 | 1.洗錢防制之研究。 2.受理金融機構對於大額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之申報。 3.洗錢資訊之蒐集、分析、處理與運用。 4.對其他機關就洗錢案件之協查及「洗錢防制法」有關規定之協調、聯繫。 5.與國外相關機構之資訊交換、合作調查洗錢案件之聯繫、規劃、協商、執行。 6.洗錢資料之電腦建檔、彙整。 |
「調查局人員」是值得特別推薦的優質「公職考試」!由於薪資待遇優渥、福利制度健全,加上工作穩定、享有終身保障,是目前就業市場的熱門選擇!
「調查局人員考試」簡介
一、報考資格:
三等考試:18歲以上,30歲以下,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考試類科、應試科目:
等別 | 組別 | 應試科目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三等 考試 | 調查工作組 | 1.國文(作文與測驗) 2.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 3.社會學 4.政治學 5.刑法與刑事訴訟法 6.外國文(選試英文、西班牙文、日文) |
法律實務組 | 3.刑法 4.刑事訴訟法 5.行政法 6.商事法 |
財經實務組 | 3.經濟學 4.財務管理 5.中級會計學 6.證券交易法與商業會計法 |
化學鑑識組 | 3.生物化學 4.有機化學 5.分析化學 6.儀器分析 |
醫學鑑識組 | 3.生物化學 4.有機化學 5.分子生物學 6.遺傳學 |
電子科學組 | 3.電子學與電路學 4.計算機概論 5.工程數學 6.通信與系統 |
資訊科學組 | 3.系統分析與設計 4.資料庫應用 5.電腦網路 6.資訊安全實務 |
營繕工程組 | 3.結構分析 4.營建法規 5.施工法 6.政府採購法 |
※考試類科視當年用人機關實際任用需要舉辦。
三、考試方式:
(一)三等、四等考試分三試舉行,第一試為筆試,第二試為體能測驗,第三試為個別口試。
(二)第一試錄取者,始得應第二試。第二試達及格標準者,始得應第三試。
四、錄取分發:
三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以薦任第6職等本俸1級任用敘薪,月薪約77,000元;
四等考試訓練期滿及格,以委任第3職等本俸1級任用敘薪,月薪約53,000元。
五、轉調限制: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6年內不得轉調法務部及其所屬以外機關任職。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113年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簡章」。
結 論
「調查局人員招考」係最受考生青睞的考試之一:
一、報考限制、錄取率高:報考年齡限制18-30歲,競爭人數較少,錄取機率高。
二、同步起跑、競爭公平:調查局人員招考,考生多為新鮮人,起跑點相同;考試科目均為一般基本知識,並非特殊專業知識,準備難易程度相同,考生競爭較為公平!
三、身分保障、升遷暢通:調查局隸屬於法務部,享有「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之身分保障,升遷管道透明而多元,未來發展寬廣。
四、待遇優渥、福利健全:調查人員在法律上定位為司法警察官,得享較高之專業加給,四等錄取者起薪53,000;三等錄取者起薪77,000,薪資待遇優渥;並享有公務人員各種津貼、年終獎金、結婚生育補助、子女教育補助、購屋優惠貸款…等福利,福利制度健全!
「11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定於4月30日至5月9日報名,8月10日至12日考試。18歲以上、30歲以下,大學以上,即可報考。有意參加「調查局人員考試」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 附 註 :
1.「113年調查局人員招考」相關事項以「正式公告」為準。
2. 相關考情,請參閱「113年調查局人員統一招考」EDM。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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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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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的: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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