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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2

<考選部>公告「外交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增設「高階英文組」及「國際法組」。

考選部107.04.06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增設「高階英文組」及「國際法組」。

考選部說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於七十六年七月二十二日訂定發布,最近一次修正日期為一百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茲以外交部因實際業務需求、人才專業考量及配合政府政策需要,擬於本項考試三等考試外交領事人員類科增設「高階英文組」,以進用兼具國際事務專長與即時傳譯及文書翻譯能力之人員;及增設「國際法組」,以進用具國際法專才之外交人員,參與國際事務談判、研議處理涉外國際法之相關專案,辦理各項涉外法律事務。

經核上開二新增類科組,學校已設有相關院、系、所、科、組、學位學程培育人才,擬訂之應試科目與現行已設類科組專業科目差異達三分之二以上;另預估未來五年職務出缺數,二新增類科組均分別達十五人,符合「公務人員考試設置新增類科處理要點」三款要件之規定,爰納入考試規則研修,修正本規則第三條附表一及附表二,於三等考試外交領事人員類科下,新增「高階英文組」及「國際法組」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規定(詳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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