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30
<考選部>公告舉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合計13類科。考選部107.03.30公告舉辦107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中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營養師、心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考試、107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法醫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驗光人員考試。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級及類科:本項考試合計13類科。 二、考試日期及地點:本考試除牙體技術師考試採筆試及實地測驗,定於107年7月29日(星期日)至30日(星期一)在臺北考區舉行外;其餘考試類科均採筆試,於同年月28日(星期六)至29日(星期日)分別在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6考區舉行。 三、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須於107年4月27日前(含當日,郵戳為憑),以掛號寄出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原件退回。 四、本年應屆畢業生經審查准予「暫准應試」者(即入場證上有加註「暫准應試」字樣者),其畢業(學位)證書影本、實習證明或修畢中醫基礎醫學學科等相關證明文件,至遲應於各該類科考試第一天第一節考試前繳驗。屆時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即屬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不得入場應試,如有入場考試情形,其考試成績不予計算。 五、本考試各類科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與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本考試應考須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