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16
<教育部>「107年教師資格檢定考試 」放榜,錄取4,624人,錄取率53.33%。
「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以下簡稱本檢定考試)107.04.16放榜,成績符合及格條件者共有4,624人,通過率為53.333%。榜單同時公告於本檢定考試專屬網站(網址:https://tqa.ntue.edu.tw另開新視窗)。
本年度檢定考試應考人數9,091人,到考人數8,670人,到考率95.37%,與去年應考人數9,278人,到考人數8,872人,到考率95.62%,相較約減少0.25%。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辦法」第8條規定,本檢定考試及格者需符合「總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且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等條件,本次及格人數計4,624位,通過率53.333%(通過率以到考人數計算),未通過計4,248位。教育部強調教師資格考試為門檻性質的評量,是應考人對自己能力的檢核,應考人成績達到標準即可通過,並無預設本檢定考試通過率。
本次考試成績單由應考人自行上網列印,於放榜後同步開放,應考人可於4月16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6月29日(星期五)期間自行至本檢定考試網站(網址:https://tqa.ntue.edu.tw)列印考試成績單。另需要申請成績複查的應考人,可於4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至4月20日(星期五)下午3時止,至本檢定考試網站完成「申請成績複查」登錄程序,並如期完成繳費,每1科複查工本費為新臺幣50元整,考生繳費後3日可至本檢定考試網站查詢繳費狀況。
本次考試及格者的合格教師證書將於6月29日(星期五)前核發,核發方式為原師資培育之大學的師資培育中心或教育實習業務承辦單位掛號寄送(應考人需於107年4月20日前寄送回郵信封),或應考人親自前往原師資培育之大學的師資培育中心或教育實習業務承辦單位領取。考試及格者若屆時仍未收到教師證書,請洽詢原師資培育之大學的師資培育中心或教育實習業務承辦單位。考試及格者可於7月2日(星期一)起,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網站(http://certificate.moe.gov.tw另開新視窗)「教師證書核發查詢」項下查詢教師證書字號。
有關本年度本檢定考試放榜及注意事項整理如附表供參。
107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放榜及注意事項一覽表
及格標準 | 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100分為滿分,缺考之科目,以0分計算,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及格: 1.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60分。 2.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 3.應試科目不得有1科成績為0分。 |
放榜時間 | 107年4月16日(星期一)中午12時,採電子榜單公告。 |
榜單查詢網站 | 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網站:https://tqa.ntue.edu.tw。 |
成績單列印 | 1.日期:107年4月16日(星期一)中午12時至6月29日(星期五)期間。 2.方式:上網自行列印成績通知單 3.網址:https://tqa.ntue.edu.tw。 |
申請成績複查 | 1.受理日期:107年4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時起至107年4月20日下午3時止。 2.申請方式:至教師資格檢定考試網站點選「申請成績複查」,依網頁畫面指示登錄資料並如期完成繳費手續,每一科複查工本費為新臺幣50元整。 3.網址:https://tqa.ntue.edu.tw。 4.受理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請參閱簡章第9頁及第49-52頁,附錄6。 |
成績複查結果 | 1.日期:107年5月8日(星期二)上午9時起至107年6月29日(星期五)。 2.方式:上網查詢,並自行列印複查成績結果。 3.網址:https://tqa.ntue.edu.tw。 |
核發教師證書 | 1.107年6月29日(星期五)前核發。 2.107年7月2日(星期一)起可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網站「教師證書核發查詢」項下查詢教師證書字號。 3.網址:http://certificate.moe.gov.tw |
領取教師證書 | 1.向原師資培育大學之師資培育中心或教育實習業務承辦單位領取。 2.方式: (1)掛號寄送:107年4月20日(星期五)前,及格者將寄發教師證書之「回郵信封」(A4以上大小信封,貼足37元郵票,於信封上註明【領取教師資格檢定考試合格教師證書】,並載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准考證及報考類科等資料)寄送至原師資培育大學之師資培育中心或教育實習業務承辦單位,代為寄送教師證書。 (2)親自領取:如未寄送上述「回郵信封」,請先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之「教師證書核發服務系統」網站查詢教師證書核發結果,再於核發教師證書所載日期10個工作天後,於規定日期親赴原師資培育之大學或教育實習業務承辦單位領取。 |
備註:
1.成績相關問題諮詢電話: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部委託辦理教師資格考試試務行政),電話:02-2732-3968。
2.教師證書相關問題諮詢電話:請洽原師資培育之大學之師資培育中心或教育實習業務承辦單位或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教育部委託辦理核發教師證書),電話:02-7734-5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