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03
<考選部>公告舉辦「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
考選部107.06.29公告舉辦「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定於107年7月17日至7月27日受理報名,107年10月6日至10月7日舉行考試。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級、類科(組)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高等考試一級考試:設6類科,暫定需用名額10人。
(二)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設29類科(組),暫定需用名額47人。
(三)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類科(組)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件1。
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四)因應行政院組織調整,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構)考試職缺之實際用人機關、工作地點及內容,以分發機關辦理分配作業時為準,且該職缺於分配後亦可能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移撥至他機關。
(五)有關本二項考試各職缺之用人機關另公布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應考人專區/考試資訊(考試期日計畫表)/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考試舉行相關事宜項下。
二、考試日期:
(一)第一試筆試:民國107年10月6日(星期六)至10月7日(星期日)。
(二)高等考試二級考試第二試口試:預定於民國107年12月22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高等考試一級考試第三試口試:預定於民國108年1月12日(星期六)舉行,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三、考試地點:本二項考試第一試筆試分設臺北、高雄2考區,高等考試二級考試第二試口試及高等考試一級考試第三試口試僅設臺北考區。
四、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報名日期:自民國107年7月17日起至7月27日下午5時止。
(二)報名收件截止日期:107年7月30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或未寄達者,則考試報名無效,不得補件。
(三)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高普考試司第二科。
(四)報名方式:
1.本二項考試一律採網路報名,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http://register.moex.gov.tw;http://register.moex2.nat.gov.tw)報名。登錄報名資料前,請先詳閱應考須知。
2.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技術類別之考試類科,採「網路報名並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
3.高等考試一級考試及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行政類別之考試類科,採「網路報名並免繳應考資格證明文件」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無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應考人於系統所填具之報名資料,將透過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如經系統提示「須繳驗應考資格證明文件」者,於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及繳費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如以國外學歷報考者、姓名有罕見字者、身心障礙者或申請特殊照護措施者及申請報名費減半優待者),於收件截止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
五、應考人具有身心障礙、原住民族、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或後備軍人身分者,其報名費用依規定數額予以減半收取,其餘均不予優待。
六、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相關維護措施均依「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維護辦法」辦理。
七、本二項考試之申論式試卷採線上閱卷。
八、本二項考試各類科(組)之應考資格、應試科目、試題題型、成績計算、及格方式及其他有關事項,均詳載於應考須知(附件2)。
附件1: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暫定需用名額統計表
附件2:107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暨二級考試應考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