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26
<受理報名>「105年高中學力鑑定考試」8/26~29報名,10/2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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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05年度自學進修普通型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報名日期自105年8月26日起至105年8月29日止,分區免費受理報名,考試日期為105年10月2日,通過學力鑑定考試發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鑑定考試通過證書,證明其具有相當正規學校之同等資格。
一、報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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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18歲(88年9月1日「含9月1日」前出生)者,報名前曾於國民教育階段或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與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國民,均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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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滿20歲(86年9月1日「含9月1日」前出生)者(含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護照或我國政府核發之有效居留證明文件者),均可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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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如為身心障礙國民,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政府單位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正本驗畢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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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高中、高職以上學歷者不得報考。
二、考試內容:
依現行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104學年度畢業班社會組3個學年之課程標準為範圍。考試科目為國文、數學、英文、自然學科(物理、化學、生物及生活科技)、社會學科(歷史、地理及公民與社會)等5科。
三、簡章公告:
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考區委託辦理學校網站公告。105年度自學進修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共分5個考區,簡章索取、報名及考試地點事宜應為同一考區,考生可自行評估,就近報考。辦理區域如下:
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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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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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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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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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華江高級中學
電話:(02)2301-9946轉313、314
地址:臺北市萬華區西藏路21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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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02)2725-6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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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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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海山高級中學
電話:(02)2951-7475轉210、213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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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02)2960-3456 轉2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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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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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電話:(04)2222-3307轉701、708
地址: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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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04)2228-9111 轉5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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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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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民德國民中學
電話:(06)222-3014轉11
地址:臺南市北區西門路3段2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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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06)635-1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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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考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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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英明國民中學
電話:(07)715-0949轉11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英明路 14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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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07)799-5678轉3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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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學進修普通型高級中等教育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是為落實鼓勵失學國民自學進修,經由鑑定考試證明具有相當於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程度之學力,透過自我實踐以提升社會競爭力。
※相關應考事項,請參閱「105年自學進修普通型高中畢業程度學力鑑定考試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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