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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4

<考試院>通過修正「原住民族考試規則」,108年起實施。

考試院會107.12.13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修正案,調整錄取分發區、加考體能測驗、放寬限制轉調範圍等,自108年起舉辦的考試適用。
考試院表示,為機關順利取才,以利公務推動,這項考試不再分設一般錄取分發區及蘭嶼錄取分發區。
此外,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類科修正部分應試科目題型及體格檢查項目,增訂「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體格檢查標準表」,並增加列考第二試1200公尺跑走體能測驗;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應試科目內涵「法庭錄音辦法」,修正為「法庭錄音錄影及其利用保存辦法」;配合擴大原住民族就業機會政策,放寬限制轉調範圍,刪除「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機關(構)、學校一覽表」。
此次修正內容,自108年舉辦的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施行適用。

※相關考情,請參閱:「108年原住民族考試」ED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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