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03
<新聞分享>農田水利法三讀通過,全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立法院 7 月 2 日經表決,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農田水利會於109年10月1日改制後,其資產及負債將由國家概括承受,農委會主委表示,改制後會賦予農田水利會公權力,汙染灌溉水源最重可罰2,000萬元。 水利會改官派過去2年被外界批評侵占人民財產,根據農委會統計,現階段17個水利會現金有700多億,不動產1,500多億;農委會承諾改公務機關後,17個水利會、150多萬會員、2637名員工、3497組水利小組,會確保員工福利。 水利會變公務機關 具有公權力 新法明定農委會應設置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農委會指出,無論是動產或不動產,未來會設立17個基金,農委會每年相關補助60億元,同樣補助到17個基金裡。 總統府發言人表示,相信此案順利通過,對基層農民的權益提升,將有莫大的助益。農田水利會在組織升格為公務機關後,具有充分公權力,體質也能更健全,同時照顧更多農民、發揮更大功能,員工權益也受到完整的保障。新法通過會在農業歷史留下紀錄,對農委會來說,是工作的開始,也會肩負所有的後續工作。 立法院於2018年三讀修正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明定農田水利會於109年10月起改制為公務機關,現任會長於109年9月30日任期屆滿後,改由政府指派新任會長。 立院 7 月 2 日下午「處理農田水利法草案」,自 12 點 50 分開始處理,國民黨團逐條提出修正動議,遂條表決,並屢次提出重付表決,歷經超過 5 小時的表決大戰,下午 6 點多,三讀通過農田水利法。 新法明定,禁止在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填塞圳路、毀損埤池、毀壞水閘門、棄置廢土、堆置砂石等妨礙農田水利設施安全及功能,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內的灌溉用水,也禁止擅自取用,但向農委會申請引取不在此限。(1090703 聯合報) 「109年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統一考試」預定10月報名,12月考試(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年齡不限、性別不拘,高中職以上、即可報考。有意進入全國各地農田水利會服務之考友,請把握報考機會,儘早準備! ※相關考情,請參閱:「109年農田水利會新進職員統一考試」ED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