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4
< 報名通知 > 「109年建築師考試」8/4~13報名,11/21~22考試。
壹、報名日期:109年8月4日至13日。
貳、考試日期:109年11月21日至23日。
參、考試地點:
一、試區地點:分設臺北、臺中、臺南、高雄、花蓮及臺東等6考區。
二、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分別在各考區之各試區公布。
肆、應考資格:
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與都市計劃科、系、組畢業。
二、大學、學院建築研究所畢業,曾修習第一款規定之科、系、組開設之建築設計18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
三、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曾修習第一款規定之科、系、組、學位學程開設之建築設計十八學分以上;及建築法規、營建法規、都市設計法規、都市計畫法規、建築結構學及實習、結構行為、建築結構系統、建築構造、建築計畫、結構學、建築結構與造型、鋼筋混凝土、鋼骨鋼筋混凝土、鋼骨構造、結構特論、應用力學、材料力學、建築物理、建築設備、建築物理環境、建築環境控制系統、高層建築設備、建築工法、施工估價、建築材料、都市計畫、都市設計、敷地計畫、環境景觀設計、社區規劃與設計、都市交通、區域計畫、實質環境之社會計畫、都市發展與型態、都市環境學、都市社會學、中外建築史、建築理論等學科至少五科,合計15學分以上,每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有證明文件。
四、高等檢定考試建築類科及格。
伍、應試科目及命題大綱:
科目名稱 | 命題大綱 |
1.建築計畫與設計 | (1)建築計畫:含設計問題釐清與界定、課題分析與構想,應具有綜整建築法規、環境控制及建築結構與構造、人造環境之行為及無障礙設施安全規範、人文及生態觀念、空間定性及定量之基本能力,以及設定條件之回應及預算分析等。 (2)建築設計:利用建築設計理論與方法,將建築需求以適當的表現方式,形象地表達建築平面配置、空間組織、量體構造、交通動線、結構及構造、材料使用等滿足建築計畫的要求。 |
2.敷地計畫與都市設計 | (1)敷地計畫:敷地調查及都市設計相關理論與應用,依都市設計及景觀生態原理,進行土地使用,交通動線、建築配置、景觀設施、公共設施、水土保持等計畫。 (2)都市設計:都市計畫之宗旨、都市更新及都市設計之理論及應用(包含都市設計與更新、景觀、保存維護、公共藝術、安全、永續發展、民眾參與及設計審議等各專業的關係)。 |
※3.營建法規與實務 | (1)建築法、建築師法及其子法、建築技術規則。 (2)都市計畫法、都市更新條例及其子法。 (3)國土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其子法有關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法規。 (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其子法。 (5)營造業法及其子法。 (6)府採購法及其子法、契約與規範。 (7)無障礙設施相關法規。 (8)其他相關法規。 |
◎4.建築結構 | (1)建築結構系統:系統觀念與系統規畫。 (2)建築結構行為:梁、柱、牆、版、基礎、結構穩定性、靜定、靜不定、桁架、剛性構架、鋼骨、RC、木造、磚造、抗風結構、耐震結構、消能隔震、與時事有關之結構問題。 (3)建築結構學:桁架與剛構架之結構分析計算。 (4)建築結構設計與判斷:鋼筋混凝土結構或鋼結構。 (5)其他與建築結構相關實務事項:不同的系統對於施工執行性、工期、費用等整體性效益之分析、具彈性改變使用永續性綠結構等。 |
※5.建築構造與施工 | (1)建築材料:構造別之材料性能、常用材料、綠建材特性。 (2)建築構造:基礎構造,木造、RC、S、SRC 及其他造之主要構造,屋頂構造、外牆構造及室內裝修構造。 (3)建築工法:防護措施、設備機具及其他各類工法之運用。 (4)建築詳圖:常用之建築細部詳圖。 (5)建築工程施工規範:常用之建築工程施工規範之認知(含無障礙設計施工規範)。 (6)常識與觀念:建築、室內裝修及景觀之施工、構造、建材之一般常識與經驗,對永續、防災、生態等性能之運用。 (7)不同材料對於施工執行性、工期、費用等整體性效益之了解。 |
◎6.建築環境控制 | (1)建築物理環境: A.建築熱環境 B.建築通風換氣環境 C.建築光環境 D.建築音環境 (2)建築設備: A.給排水衛生設備系統 B.消防設備系統 C.空調設備系統 D.建築輸送設備系統 E.電氣及照明設備系統 (3)時代趨勢:地球環境、永續建築、綠建築、綠建材、健康建築、生態工法、智慧建築、友善環境理念、近期發生事例分析。 (4)建築設計與環境控制之關係。 |
※ 表列各應試科目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惟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
註:應試科目之試題題型,科目前端有「※」符號之「營建法規與實務」、「建築構造與施工」2科採測驗式試題;有「◎」符號之「建築結構」、「建築環境控制」2科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申論式試題占40%、測驗式試題占60%;「建築計畫與設計」、「敷地計畫與都市設計」2 科採申論式試題。 |
陸、成績計算:
本考試及格方式,採科別及格制。前項科別及格制,指各應試科目之成績,以各滿60分為及格,部分科目及格者准予保留3年;其未及格之科目,得於連續3年內繼續補考之,期限屆滿尚有部分科目未及格者,全部科目應重新應試。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正式簡章」。
<請接受社團機構提供的服務.請參加社團機構辦理的輔導>
◎社員服務:
目 的:提供完整、正確、即時的「考試資訊」,以便社員掌握正確的考情,選擇適當的考試應考。
服務事項:
一.考情報導:包括考試簡章、考情快訊、考友社刊、應考須知……等。
二.考情諮詢:提供各項考情諮詢,協助辦理應考事項。
三.社員優待:社員參加『函授』或『面授』,可享九折優待。
四.專案優惠:配合各項考試,舉辦社員「專案優惠」活動。
參加辦法:歡迎加入社員,請詳細填寫「社員資料表」。
◎ 函授輔導:
目 的:提供全套考試教材,以便考生針對「命題範圍」、「命題方式」、「命題趨勢」準備考試。
服務事項:
一.命題講義:根據最新命題大綱,精編全部命題重點,完全掌握命題範圍。
二.模擬試題∶長期追蹤歷屆試題,獨家建立完整題庫,完全掌握命題方式。
三.補充資料∶最新時事資料,隨時提供考情動態,完全掌握命題趨勢。
四.考試服務∶
(1)考情服務:隨時報導最新考情,提供各項考情諮詢。
(2)應考服務:協助辦理應考事項,提供各項應考諮詢。
(3)課程服務:協助使用課程教材,解答課程教材疑難。
※請參閱「函授服務簡介」-內容包括:函授辦法、函授進度表、教材樣本等等。
訂購方式:
一.請親至<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洽購。
二.不便親來者可採用「線上訂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