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1
<報名通知>「110學年度大學入學學科能力測驗」自109年10月30日起至11月13日受理報名。
「110 學年度大學入學學科能力測驗」訂於 110 年 1 月 22 日(五)至 23 日(六)舉行,報名自 109 年 10 月 30 日(五)起至 11 月 13 日(五)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相關事項》
高級中等學校之三年級在學學生,應一律經由就讀學校辦理集體報名;其他具備報考資格者,可委託經政府立案且已獲得本中心發給集體報名單位代碼之補習班報名,亦可以個別網路報名。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報名、繳交照片及繳費者,即視為未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概不受理補辦報名或繳費,並不得參加考試。
報名完成登錄後可至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或電話語音(02-23643677)查詢報名處理情形。有關學科能力測驗相關資訊,請至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專區」
查詢。
學科能力測驗成績主要用於大學繁星推薦入學、大學個人申請入學、大學考試入學、科技校院日間部四年制申請入學、中央警察大學大學部甄選入學、軍事學校正期班甄選入學等招生管道。除此之外,尚有許多其他入學管道或國外大學也使用學科能力測驗成績,考生可留意相關招生資訊。
《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調整事項》
一、為提升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針對特殊項目中之延長考試時間,學科能力測驗由各節以 20 分鐘為限調為以 30 分鐘為原則,並增列考生如有超出原訂延長時
間原則之需求者,得提供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另診斷證明書開立之醫院層級增列地區醫院。
二、配合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延長考試時間之更動,學科能力測驗各天考試下午第一、二節間休息時間增加 20 分鐘。110 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日程表如下:
日 期 時 間 | 110 年 1 月 22 日 (星期五) | 110年1月23日 (星期六) |
上午 | 09:15 |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
09:20-11:00 | 英文 | 09:20-11:00 | 數 學 |
下午 | 12:45 |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
12:50-02:10 | 國文(選擇題) | 12:50-02:20 | 國 寫 |
03:15 | 預備鈴響(持應試有效證件正本入場) |
03:20-05:10 | 社 會 | 03:20-05:10 | 自 然 |
三、響應環保與無紙化政策,考試不寄發考試通知,考生可於應考資訊查詢系統開放日起,至大考中心網站「學科能力測驗試務專區–應考資訊查詢系統」查覽或列印,或以電話
語音(02-23643677)查詢。大考中心對報名時有填寫行動電話號碼之考生將以簡訊通知網路查詢連結。
四、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調整:
(一)增列「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正本為應試有效證件。
(二)明列可攜帶入座之應試物品中,尺類與圓規等作答輔助工具之實物圖例及規範。(相關範例及規範等請參見110 學年度考試簡章第 34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