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13
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將簡併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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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日昨邀集銓敘部、財政部關稅總局、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等機關,研商關務人員升官等考試規則修正事宜。實際上由於多數關務人員皆可考績升等(三等關務特考及格逐級升遷即可至關務監、技術監),故每二年辦理一次之本考試報名人數甚少,多數類科均無人報名;爰比照交通事業人員升資考試模式會商用人機關意見後進行類科簡併。本次會議初步決定: |
一、 |
簡任升官等考試, 筆試科目從六科減為四科 ,成績並平均計算;原 團體討論改為集體口試 ; 關務類原五類科簡併為一類科 ,無選試科目, 技術類原十類科亦簡併為一類科 ,但其中有一應試科目採選試(五選一),以保留彈性。 |
二、 |
薦任升官等考試, 筆試科目維持六科 ,同樣 關務類原四類科簡併為一類科 ,無選試科目, 技術類原十二類科亦簡併為一類科 ,但其中有一應試科目採選試(八選一)。 |
前述決定仍將循程序研修本考試規則,報請考試院審議通過後始能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