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1
98年稅務人員考試 預定1月舉行
附件: |
98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預定於1月舉行,97年10月報名 <正確日期以正式公告為準>。有意考取稅務相關工作之考友,請把握機會,儘早準備。 相關應考事項:
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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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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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考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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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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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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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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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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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滿18歲以上 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中華民國憲法與行政程序法 |
3、財政學 4、民法 5、會計學 6、租稅各論 7、稅務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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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訴願法與行政訴訟法 4、民法 5、民事訴訟法 6、破產法與強制執行法 7、稅務法規 |
四等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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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滿18歲以上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
1、國文(作文、公文與測驗) 2、中華民國憲法與行政程序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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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法學緒論 5.災害防救法 6.普通物理學概要與普通化學概要 |
本項考試採集中報名、分區錄取、分區分發方式辦理,按各地區國稅局之轄區區分為臺北市、臺灣省北區、臺灣省中區、臺灣省南區及高雄市等五個錄取分發區。故此,分散集中分發的競爭,錄取率亦相對提高,考生應把握報考時機,並提早準備。
相關應考事項,請參閱「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簡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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