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7
「原住民族特考」考試規則修正草案公告
附件: |
考選部99年5月6日公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暨其附表」修正草案, 修正重點 如下: |
一、 |
為保障蘭嶼地區原住民雅美族人之權益,以落實文化保存之效,並增加本項考試蘭嶼錄取分發區之應考人數,修正考試規則第四條第二項蘭嶼錄取分發區應考人設籍範圍,增設雅美族籍,並將設籍範圍擴大至臺東縣,或連續設籍臺東縣滿五年以上者,以適度擴大應考來源。 |
二、 |
為因應機關用人需求,三等考試增設「勞工行政」、「體育行政」、「法制」、「企業管理」、「農業行政」、「博物館管理」、「觀光行政」等七類科。 詳細請見「 應考資格表修正草案 」、「 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 」。 |
三、 |
為因應機關用人需求,四等考試增設「勞工行政」、「農業行政」、「博物館管理」、「觀光行政」等四類科。 詳細請見「 應考資格表修正草案 」、「 應試科目表修正草案 」。 |
四、 |
五等考試普通科目「國文科」修正為「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一小時。 |
五、 |
為配合縣市改制直轄市相關法制於民國99年12月25日起施行,據以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機關(構)、學校一覽表」第四項列舉之行政區域名稱及第三點行政區域層級名稱。詳細請見「 修正對照表 」。 |
為服務有意參加99年原住民族特考之考友,即日起「免費贈送應考須知」,內容包括考試簡介、考試簡章、應考要領、上屆試題等。索取請洽考友社台北總社或各地分社。 詳細應考事項,請參閱「 99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簡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