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6/03
考試院通過「原住民族特考」考試規則修正案
附件: |
考試院99年6月3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暨其附表」草案, 修正重點 如下: |
一、 |
增設雅美族籍,並將設籍範圍擴大至臺東縣,或連續設籍臺東縣滿五年以上者,以適度擴大應考來源。 |
二、 |
三等考試增設「社會工作」、「勞工行政」、「體育行政」、「法制」、「企業管理」、「農業行政」、「博物館管理」、「觀光行政」等八類科。 |
三、 |
四等考試增設「勞工行政」、「農業行政」、「博物館管理」、「觀光行政」等四類科。 |
四、 |
五等考試普通科目「國文科」修正為「國文(包括公文格式用語)」,採測驗式試題,考試時間一小時。 |
五、 |
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及格人員限制轉調機關(構)、學校一覽表」第四項列舉之行政區域名稱及第三點行政區域層級名稱。 ※ 詳細修正條文請參閱 修正草案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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